他偏头看了眼哭得撕心裂肺的沈母和沈明珠,然后说:「去书房吧。」
我点点头,跟着沈父一块儿走进书房。
沈家的房间隔音都挺好的。
一进书房,外面的哭声顿时就一点都听不见了。
我开门见山道:「爸,现在亲子鉴定结果也已经出来了,我准备今天就搬回姜家。」
沈父愣了愣,说:「绵绵,你考虑清楚了吗?沈家不缺钱,多你一个女儿,也是养得起的。」
原书中,沈绵搬走的时候,沈父也像刚才一样挽留了。
都说养恩要比生恩大,朝夕相处十几年培养出来的感情,又怎会是一纸亲子鉴定就能割得断的。
我笑了笑,说:「爸,从我知道自己不是您和妈的亲生女儿的时候,我就已经考虑好了。」
「我如果留下来,明珠心里肯定会不痛快,到时候我跟她之间难免会产生摩擦,你们偏向谁,另一个心里都会觉得委屈。」
其实这方面我是比较同情沈明珠的。
被人抢走了十八年的富贵,她心里有怨确实很正常。
但在这件事情里,沈绵和她都是无辜的。
沈绵的亲生父母对沈明珠并不差,上辈子过的凄惨,纯粹是她个人的原因。
她不该把这些全记在沈绵头上。
我继续说道:「而且我的亲生父母也就我这么一个女儿,我留在沈家,那他们怎么办呢?」
这是沈绵应尽的责任。
我既然占了她的身份,也得代替她负起这个责任
沈父沉默了许久,才缓缓道:「绵绵,你长大了,考虑事情比以前周全了很多。」
我淡淡的道:「人总是要成长的。」
沈父一脸愧疚,他从抽屉里拿出来一本房产证。
「这本来是准备等你上大学之后送给你的礼物,你一并带去姜家吧。」
我摇了摇头,没去接,「爸,我把你们以前给我买的衣服,还有一些个人物品带走就行了,别的就算了。」
原著中,因为这套房子,沈明珠后来还去姜家那边闹了一回。
「听话。」沈父强行把房产证塞给我,「爸爸养了你十八年,你就是我的女儿,这点即便是你去了姜家,也都不会改变。」
但我最后还是没收。
我怕收下这套房子,如果沈明珠再来作妖,我就没办法理直气壮的怼回去了。
拿人手短的道理我还是懂的。